首页 > 每日快讯 > 2019-12-24 每日快讯 > 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《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4部分:梯次利用产品标识》征求意见的函
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《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4部分:梯次利用产品标识》征求意见的函

来源: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官方网站 发布时间:2019-12-24 10:00

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《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4部分:梯次利用产品标识》征求意见的函

各相关单位及专家:

  由电动车辆分标委组织制定的汽车推荐性国家标准《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4部分:梯次利用产品标识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。现提交公示,广泛征求意见。请各相关单位及专家提出宝贵意见,并将意见和建议回复至分标委秘书处及标准起草单位。

  附件:

  1、《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4部分:梯次利用产品标识》征求意见稿

  2、《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4部分:梯次利用产品标识》编制说明

  3、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

  征求意见时间:2020.01.02-2020.03.02

  起草单位及联系方式:

  标准名称: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梯次利用 第4部分:梯次利用产品标识

  起草单位: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

  联系人:刘静榕

  邮寄地址: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68号

  邮编:300300

  电话:022-84379110

  传真:022-84379269

  Email:liujingrong@catarc.ac.cn

政策相关信息

热门

本周

本月